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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以下为医疗卫生领域公开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节选,完整文件及适用范围请查阅原始发布。

(一)支持专业梯次设置。引导和支持本地职业本科学校等设置医养照护与管理职业本科专业,并作为贯通培养专业,鼓励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高职专科专业毕业生报考。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中高本贯通培养模式。

(二)完善专业建设管理。引导高等职业学校紧密对接区域医养结合发展需求,结合人才供需情况和学校办学实际,做好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设置论证和布点规划。鼓励普通本科高校与高等职业学校建立专业帮扶机制,引导医药卫生类相关优势专业和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结对建设,促进共建共享。

(三)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各地要加强对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课程设置、教学方法、专业规划等方面的办学指导。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加强法治素养培养,将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依法执业等理念融入教学。引导学校联合医养结合机构、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老年医学特色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等相关机构共同制定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注重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实践教学学时原则上不低于50%。除实操课程外,支持学生到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习、实训,在真实环境中提升实操技能,增强就业本领。

(四)开发一批核心课程。引导学校开展职业岗位能力需求调研,与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绘制能力图谱,开发专业核心课程,研究制定课程标准。鼓励各地开展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支持各地、各学校探索将专业课程与医疗护理员等有关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培训大纲相结合,鼓励学生在完成学业课程的同时,报考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加有关技能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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