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88358886
医药资讯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

以下为医疗卫生领域公开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节选,完整文件及适用范围请查阅原始发布。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所有经过注册上市和批准生产的产品,可在全国范围使用。拟进行试点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遵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符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药品临床试验(含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药品注册上市、药品生产、伦理审查等规定要求,并履行相关管理程序。

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

试点地区商务、卫生健康、人类遗传资源、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主动对接有意愿的外商投资企业并加强服务;同时,要加强部门间会商,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试点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及时识别、有效防范风险,扎实推进生物技术和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上一篇:关于印发第五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的通知下一篇: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返回新闻列表
联 系 我 们

让需求被听见,让沟通 更进一步

电话适合直接说明问题,微信便于文字记录,在线入口方便进一步了解服务。请选择您顺手的方式联系。

有疑问,从一次沟通开始

初次了解服务、确认咨询方向,或反馈沟通中的问题,都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说明您的需求与方便回复的时间,让后续沟通更顺畅。

微信号302227
联系电话18788358886
服务窗口华纳国际客服中心
服务时间全年无休 7×24 小时在线
一键拨打电话
添加微信:302227 复制微信号后,打开微信搜索添加。首次联系可简要说明咨询方向和希望了解的问题。

咨询前,做好这三步

  1. 说明来意

    先写明咨询方向与当前遇到的问题,把最关心的事项放在前面。

  2. 整理信息

    列出已有资料和待确认内容,初次沟通无需发送完整证件或无关隐私信息。

  3. 确认联系

    说明方便回复的时间;暂未接通时,可换用微信或在线入口留言。

微信:302227电话:18788358886一键拨号
一键拨号18788358886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