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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学习推广三明医改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经验做法的通知

以下为医疗卫生领域公开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节选,完整文件及适用范围请查阅原始发布。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深刻领会三明医改经验,坚持党的领导、公益性、人民立场、健康导向的改革理念;坚持事不避难、锐意进取的改革作风;坚持因地制宜推进改革、不断迭代升级的改革节奏;坚持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水平,为群众提供适宜健康服务、适度健康保障,确保可持续性的改革方法。准确把握其内在逻辑与系统方法,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实事求是地学习借鉴改革举措,实现经验的创新性转化和差别化探索。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将改革探索形成的有效举措、适宜场景及管用经验用于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城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率先学习运用三明医改的精神、路径、方法,在建立健全中医药法规、政策、管理体系和适合中医药发展的评价体系、标准体系等方面进行探索突破,及时总结经验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一揽子改革创新举措。

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主动对标先进,跟进学习借鉴,及时总结在改革创新和实践探索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工作成果交流和复制推广,营造浓厚的推广学习三明医改经验氛围。对于具有重大创新的建设模式和有益做法,及时向国家中医药局报送。国家中医药局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密切跟踪各地工作进展,及时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对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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