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统筹协调、需求导向、质量优先、应用为本”的原则,在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中择优建设中医药标准化研究转化中心(以下简称“研究转化中心”),示范性开展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工作,引领性开展重大项目成果转化标准工作,促进重大项目建设资源共享,推动跨学科、跨专业、跨领域的应用实践。至“十五五”末,研制一批高质量中医药标准并强化应用,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在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中,选择同时承担中医类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任务的单位,确定为首批研究转化中心,共计11家: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江苏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西藏自治区藏医院。
1.中医药标准研究制定。研究转化中心要系统总结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建设工作进展和研究成果,作为起草单位重点参与5项以上中医药国家(行业)标准草案的制修订,并承担起草过程中的技术验证工作,对标准草案中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指标进行实施验证,提交有关工作报告和技术材料。鼓励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
2.中医药标准应用推广。研究转化中心要牵头构建本省中医药标准应用推广网络,探索建立省、地、县三级工作协作机制,确定任务承担部门和专兼职人员,开展中医药标准的实施和推广应用。同时,根据工作基础和学术优势,按照统一规划和分工,在本单位重点组织推广5项以上中医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