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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以下为医疗卫生领域公开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节选,完整文件及适用范围请查阅原始发布。

1.建立健全中医药数据标准规范。推进中医药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推进中医药多源数据融合标准规范制定和示范应用,形成有利于中医药数据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的标准规范体系。探索中医药数据确权授权使用、收益分配机制和市场化流通交易等制度体系建设。

2.强化中医药数据治理基础。加强中医药行业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数据采集、生产和治理能力。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中医药医疗、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领域开展适用性研究,打造中医药大模型等行业数字技术底座。鼓励中医药行业加强数据共享开放,推动中医药数据流通交易,打造中医药数据创新利用生态体系。

3.加强中医药数据安全保障。实施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建立中医药数据流转、开发利用安全规范和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保障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流通、使用过程中的数据安全,构建风险可控可信的数据流通安全环境,落实数据安全主体责任,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数源单位与用数单位的数据安全职责边界,推动数据安全规范化、标准化,保障中医药数据有序流通。

4.加快中医药数字化人才培养。强化中医药行业数字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数字化思维。鼓励相关高校开设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数据科学和人工智能类专业,科学设定培养目标,优化教学内容,培养善于“转化数据、研究数据、挖掘数据、运用数据”的复合型人才,为中医药数字化发展打造坚实人才底座。

5.有序释放中医医疗数据价值,赋能中医医疗服务水平提升。鼓励中医医疗机构推动业务流程数字化转型,打造集预防、治疗、康复、个人健康管理于一体的数字中医药服务模式,推进中医诊疗服务全流程多源数据采集和融合治理,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标准规范,推动疾病治疗全过程高质量数据闭环管理,为辅助临床医生诊断和治疗提供中医药数据资源。鼓励研发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智能电子病历、智能预诊随访等系统,提升中医药数据智能化采集能力,应用数字化手段采集具有临床结局的专科专病全流程高质量数据,通过临床疗效的反馈,不断优化总结诊疗方案,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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