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能力,有效对接老年人多元化、差异化护理服务需求,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老年护理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到2027年,老年护理资源有效扩容,覆盖机构、社区、居家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从业人员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老年护理服务持续改善,服务连续性、可及性、规范性持续提高,老年人获得感不断增强。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疾控主管部门,下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辖区内人口老龄化程度、老年护理服务需求等情况,做好老年护理资源的规划、布局,增加辖区内老年护理服务供给。具备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应当按照《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25年版)》《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按要求配备老年护理力量。优先盘活存量医疗资源,支持部分一级、二级医院加强老年护理功能。同时,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院(中心)。鼓励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常住人口超过300万且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20%的地级市至少有1所护理院或护理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设置护理院(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实际和居民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床位。
依托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逐步构建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之间以纵向为主的一体化老年护理联动模式,推动机构内老年护理服务向社区和居家延伸,健全覆盖老年人群疾病急性期诊疗、慢性期康复、稳定期照护、终末期安宁疗护的护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牵头医疗机构优质老年护理资源帮扶带动作用。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或县级医院要选派高年资护士或临床经验丰富的老年护理专业护士,通过定期派驻下沉基层、组建护理联合团队、点对点帮扶、参与家庭医生团队等方式,在管理、技术、人员、服务等方面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能力。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退休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符合岗位职责所需条件的护士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通过输出护理技术、开展人员培训、远程护理指导等方式,提升受援单位老年护理服务水平。到2027年底,力争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有二级及以上医院中高级职称护士定期派驻。